為切實做好優待老年人乘坐公交車工作,根據《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優待老年人乘坐公交車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龍政辦[2010]19號)文件精神,從2010年3月1日起,對全省年滿70周歲的老年人,憑《福建省老年人優待證》(福建省老齡工作委員會統一印制,底色為淺紅色)在龍巖市區內免費乘坐公交車。原由龍巖市新羅區老齡委辦公室和龍巖市公共交通公司發放的《老年人乘車優待證》(底色為紅色)繼續使用至2010年6月30日止,逾期無效,龍巖市公共交通公司2010年不再對該證進行年檢;全市范圍內尚未辦理《福建省老年人優待證》的70周歲以上(含70周歲)老年人,可憑居民身份證、戶口簿和1張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戶籍所在地的縣(市、區)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辦理。持有《福建省老年人優待證》乘車的老年人乘坐市內公交車時,應主動出示《福建省老年人優待證》,并配合駕駛人員以及公交公司專職檢查人員對證件的查驗。 |